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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加分名单的公示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6-06-12 08:5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南京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宁教〔2026〕24号)和《市招考院关于做好南京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宁招考〔2026〕9号)要求,现将2026年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加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6月12日—6月18日。公示期内,如发现信息不实或有疑问,可向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反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市侨务部门、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南京警备区等相应审核部门提请复核。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25-52310667。

注:

优待一类军人: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2.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

优待二类军人:1.因公牺牲军人;2.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级以下建制作战部队现役军人;3.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5.被战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现役军人;6.受省级以上表彰的现役军人。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政策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