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学生资助始终坚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理念,始终坚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资助,全面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实践,落实精准资助工作要求,试点资助育人长效机制改革,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维度育人服务。
提标扩面,完善保障型资助体系
近年来,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2024年春季学期,南京市资助困难学生38150人,其中学前6435人,义务阶段22566人,普通高中3833人,中职5316人;减免教育费用3426.61万元,发放助学金3686.95万元。
资助范围全学段覆盖。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涵盖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相关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类型学生、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家庭变故和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临时困难的学生。其他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学生,经学校认定符合资助条件,全部纳入资助范围。2015年南京市将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南京市学生资助范围,资助标准按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标准执行。2021年将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第一学期在校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真正实现学生资助范围全学段覆盖,公办、民办全覆盖。
资助项目全方位覆盖。南京市对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收保育教育费,对在其他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育教育费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免50%。2020年以来对农村办园点新就读的所有幼儿,按220元每月标准免除保育教育费。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免除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等费用。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代办费、教材作业本费、社会实践费和住宿费。同时,逐步提高各学段学生助学金和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其中学前和小学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初中、高中阶段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对建档立卡、低保和孤儿三类困难学生提标50%发放助学金和生活补助。
资助渠道更加多元。南京市面向中小学生设立“励志奖学金”,用于激励南京市中小学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勇争先,做到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目前全市已累计奖励困难学生7550人次,奖励资金2415万元。面向特殊教育学生,与金鹰集团成立特教助困基金,并投入2000万元建立溧水特殊教育学校就业基地——南京金鹰特殊教育培训中心,为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面向专门学校学生,协调多方资源帮助建宁中学学生获得更多社会关爱,市教育局关工委设立“老园丁”奖学金。2021年以来和华衣基金会联合开展助学行动,在秦淮区、玄武区、江北新区、鼓楼区等区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助学行动,已奖励资助学生540人次,提供助学金73.57万元。
跨越发展,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新实践
2022年以来,南京市积极推进精准资助长效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围绕物质帮扶、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等方面,全方位、制度化探索资助育人途径。2023年,省教育厅提出构建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核心,在保障经费和物质资助的基础上,同步开展资助育人工作,为南京学生资助全面发展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2023年11月,南京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秀亮在中国教育报发表了署名文章《扶“今天”更要助“明天”》,提出“四个转变提升资助育人新理念”“四个维度实现资助育人新发展”,明确南京市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方向。
育人机构优先构建。南京市明确加强中小学资助机构建设,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发展支持中心,明确学工处、大队部为学生资助的负责部门,配备专兼职师资,资助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予以认定。学校资助机构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需求,梳理制定帮扶计划和工作措施,协调校内外相关部门汇聚资源充分发挥育人的主体作用,实现以学校学工部门牵头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全员参与、全过程资助、全方位帮扶的发展型学生资助新格局。
育人经费优先保障。学前和高中阶段学校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学生资助经费用于奖助学生以及对重点帮扶对象实施发展型资助。职业学校从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解决好低保、低保边缘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代办费、住宿费减免和勤工俭学补助。各区教育部门可统筹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型资助经费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区设立发展型资助专项经费更好的推进育人工作。各区各学校可通过调动社会教育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机构,解决学校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积极鼓励和募集社会资金用于设立奖助学金、支持各类资助育人项目开展。
建立全员关爱导师制。建立“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做导师”的学生关爱机制。学校组建班级导师组和特需学生导师组,对一般学生,“1对多(1位导师联系数位学生)”建立班级结对关爱机制;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多对1(多位导师联系1位特殊需求学生)”建立“一生一策”干预机制。中小学通过实地走访慰问、电话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受助学生的实际困难,精准制定一对一帮扶方案。联合妇联、民政、公安、残联、关工委等部门对于家庭情况特殊、遭遇突发重大变故等重点关注学生开展“联合家访”,制定帮扶关爱计划。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特需家长服务中心为孤独症儿童家长开通融老师热线,提供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
多措并举,提升资助工作效能
为保障资助工作成效,切实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感、幸福感,南京市始终坚持把提升资助服务水平放在重要位置,贯彻落实精准资助工作要求,加强全方位监督管理。
理顺学校资助机构。全市调整校级资助管理机构,确立学工处、大队部等负责学生工作的部门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牵头部门,并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需求梳理制定帮扶计划和工作措施,协调校内外资源充分发挥育人的主体作用。在尊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长发育、家庭和成长环境个性差异上精准施策,将发展型资助育人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中,融入到精准资助过程中。针对部分学校资助队伍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南京市要求学校选配人员保持三年以上稳定,同时加大市、区两级业务培训,保障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市对区的资助考核。南京市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市对区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和教育发展综合奖补资金考核内容,切实推动各区学生资助工作发展,落实学生资助责任。南京市学生资助中心连续九年对各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开展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通过自查自纠、实地督查、专项审计等方式,重点对资助工作流程、资助资金分配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督,确保资助流程规范、资金使用规范,坚决遏制挤占挪用等问题。
南京市将全面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型向发展型延伸拓展,在关键环节和举措上持续攻坚、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让发展型资助惠及更多的受助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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