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819X/2016-00404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义务教育学区划分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6-12-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的说明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的说明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是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等,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根据规定,学区对外公布和解释由区县负责。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