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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19X/2014-00139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财政决算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4-09-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教育局2013年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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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2013年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南京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单位有3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市属高校3所,中学7所,小学1所,职业学校6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事业单位9个。

2013年末市属学校在校学生共120130人,其中:普通高校本科生34816人、专科生9058人,高职生12525人,高中生10037人、初中生5421人、小学生1268人,中职生2342人,特殊教育学生808人,成人教育学生43855人。

(二)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2、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4、主管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来宁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城市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基金;归口管理国(境)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审计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7、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8、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9、主管全市教育的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市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11、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12、领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党的关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统战、群团工作;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协调,提高教育行政干部队伍整体教学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负责局机关干部管理及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3,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改革促发展,以质量促公平,以均衡促民生,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

1、着眼改革,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开展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重新修编部分指标体系及目标任务。学前教育发展效果显著,鼓楼、玄武、建邺3区成功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秦淮、雨花、化工园、高淳4区分批接受省验收。义务教育发展举措领先,全市12所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试点摇号招生;中考招生新增指标生热点高中6所,新增6%指标生投放数量;玄武、建邺、雨花、江宁、浦口、六合、高淳等7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初见成效,普职融通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被教育部作为典型向全国推广。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加强,开展全省首个“3+4”中职到本科分段培养试点,“3+3”中职到高职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增加至10所。高等教育发展转型升级,教育部批准金陵科技学院参加国家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筹建南京软件科技大学;市电大转型建设南京开放大学。

2、着眼质量,成绩收获鼓舞人心。普通高考再次实现逆增长,在参考人数持续减少的情况下,本二及以上达线人数继续走高,比上年增长700余人,高考录取率达到88.45%。南外2名学生参加世界青年信息奥林匹克竞赛获2枚金牌,南师附中1名学生参加世界青年化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银牌,南外、南师附中各1名学生入选物理奥林匹克国家队。626名职教生进入本科段学习,800多名中职学生通过中职到高职“3+3”分段培养进入高职院校深造,对口单招录取率80.3%。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现七连冠43名学生代表江苏参加国赛,获15金、10银、6铜。在全国和省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及各项艺术展演中,获奖人数、数量、层次全省第一、全国领先。

3、着眼固本,队伍建设充满活力。出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意见》,推动校长、教师岗位流动,全市交流任职教师2062人、校长210人,该项举措在央视《新闻联播》播出,产生良好反响。完成中小学职初教师教育课程教材编写,7600多名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参加国培、省培,216名在职教师获教育硕士学位。继续开展基础教育专家培养对象、国际视野青年骨干教师、教育家型校长研修培训,60个职教优秀团队建设初见成效。

4、着眼民生,教育惠民成效斐然。新改扩建幼儿园68所,增加学位14000余个。面向全市67.06万名幼儿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幼儿助学券2.98亿元,用于免费义务教育、政府扶困助学资金2.5亿元。在教育财政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从市本级教育经费中争取资金,向老五县投入达3亿元。推行小学弹性放学制度,方便家长随到随接。成立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开设名师公益讲堂,为学生、家长提供教育公益服务。继续推进校安工程、农村中小学塑胶运动场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校食堂提升工程,新改扩建校舍39万㎡,维修校舍141万㎡,铺设塑胶运动场39片,改造农村学校食堂104所。南京财经学校湖熟新校区、南师附中体育中心建成投入使用。规范中小学食堂管理,全面推行学生营养午餐。做好市、区优质教育资源进驻四大保障房片区学校工作。

5、着眼开放,国际交流务实有效。设立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吸引外国学生来宁就读深造,向1350名在宁外国留学生发放奖学金1600余万元。市属高校与英国、韩国相关高校合作举办8个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选派260余名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海外培训,930多名教师参加省级海外及引智培训。江宁英国学校新址开工建设。创建青奥示范校61所,全市青奥示范校制作祝福亚青手工作品5000多件,并选取优秀作品布置亚青文化小屋,亚奥理事会主席萨巴赫亲王等15万人次的中外青年前往参观;全市25所学校、850多名中小学生组成15支队伍参与亚青会开闭幕式演出。市教育局及中华中学、浦口中专校等6所学校、20名教育工作者分别被市委市政府通令表彰为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6、着眼改进,政风行风双优提升。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系列规定要求,市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气。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回头看,规范办学招生收费行为,教育收费投诉举报数量为全省最少城市,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全国推广我市实施优质均衡战略,从源头遏制择校及乱收费行为经验做法。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行次

决算数

    

行次

决算数

    

 

1

    

 

2

一、财政拨款

1

181408.97

一、一般公共服务

29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38683.09

二、外交

3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10.00

三、国防

31

 

三、事业收入

4

59000.73

四、公共安全

32

 

四、经营收入

5

 159.68

五、教育

33

232546.01

五、附属单位缴款

6

 390.46

六、科学技术

34

 

六、其他收入

7

16528.2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35

3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6

7.61

 

9

 

九、医疗卫生

37

3132.63

 

10

 

十、节能环保

38

 

 

1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39

 

 

12

 

十二、农林水事务

40

 

 

13

 

十三、交通运输

41

 

 

1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2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3

 

 

16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44

 

 

17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45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9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7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48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49

 

 

22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257498.04

本年支出合计

52

235716.2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48.67

      结余分配

53

96.35

    上年结转和结余

26

43230.25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64964.36

 

27

 

 

55

 

合计

28

300776.96

合计

56

300776.9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62784.85

80636.12

82148.73

205 

 教育

 159614.61

77503.49

82111.12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

 30.00

 

 3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7.61

 

 7.61

210

  医疗卫生

 3132.63

 3132.63

 

 

 

 

 

 

 

 

 

 

 

 

 

 

 

 

 

 

 

 

 

 

 

 

 

 

注: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收支总决算300776.96万元。其中:

()收入总计300776.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181408.97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事业收入59000.73万元,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等开展教学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159.68万元,为普通高校在教学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390.46万元,为学校、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6.其他收入16528.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省教育厅直拨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和免学费补助,普通高校科研、后勤服务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8.67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43230.2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主要为跨年度支付项目、政府采购分期付款、质押金和基本建设结转资金。

(二)支出总计300776.96 万元。

1、本年支出合计235716.2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32546.0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132.63万元。

教育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969.01万元,普通教育支出127290.05万元(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其他普通教育支出),职业教育支出30301.04万元,成人教育支出1459.85万元,留学教育支出1617万元,特殊教育支出4455.22万元,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585.91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7425.99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31226.33万元,其他教育支出5215.61万元。

2、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96.35万元。

3、年末结转64964.36万元。结转资金主要是基建维修、校舍抗震加固、教学设备,中央及省定项目和政府采购跨年度支付项目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即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784.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9.06%。其中:基本支出80636.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49.54%;项目支出82148.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4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教育(类)支出159614.61万元,占98.0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1万元,占0.01%;医疗卫生(类)支出3132.63万元,占1.9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教育()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十二、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三、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四、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