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办宣德〔2018〕1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二、报名地点
“陶老师”工作站(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均可报名:①我市各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从事或有志于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并参加过由市教育局认可的按照《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方案》举办的培训班,修满162课时,成绩合格且结业者;②参加国家人社部举办的心理咨询师培训且取得三级及以上咨询师证书者;③普通高校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历者。
四、报名材料
1.个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电子照片(JPG或GIF格式,413* 626像素,统一以“区名+报名号+姓名”为文件名);
2.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申报表(一份,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培训结业证书、毕业证书(或其他报名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三项开卷作业(个人成长报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案、心理健康教育论文或研究报告,撰写要求见宁教宣德〔2015〕27号文)各一份,分别装订,并做好指定格式的封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资格认证采取区、直属学校集体报名方式,请各区、直属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认真收齐每个报名者的申报材料,并仔细填写报名信息汇总表(Excel表格格式,以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排列为序,请务必完整准确填写所有信息,单位要填全称)。
2.开卷作业通过名单将于报名后两周内公布(开卷作业通过才有资格参加笔试),2017年参加资格认证三份开卷作业通过但笔试没有通过的考生今年可以免交开卷作业,直接报名笔试。笔试于10月下旬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陶老师”工作站张丽琴联系,电话:86569216。
附件: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